希望得到的證據

希望得到的證據

耶穌復活後,耶穌繼續為門徒們準備事奉– “現在,托馬斯被稱為雙胞胎,是十二個中的一個,耶穌來時不在。 因此,其他門徒對他說:“我們已經見過耶和華了。” 因此他對他們說:“除非我在他的手中看到指甲的印記,然後將我的手指放在指甲的印記中,然後將我的手放在他的身邊,否則我不會相信。” 八天后,他的門徒又在裡面,托馬斯也和他們在一起。 耶穌來了,門關上了,站在中間,對他說:“願你平安!” 耶穌對托馬斯說:“在這裡伸手指,看看我的手。 伸手到這裡,放到我的身邊。 不要相信,而要相信。” 托馬斯回答說:“我的主,我的上帝!” 耶穌對他說:“托馬斯,因為你見過我,所以相信了。 那些沒有看見卻相信的人有福了。 (John 20:24-29)耶穌知道托馬斯需要什麼才能相信,並且他願意向他展示他需要的證據。 耶穌向托馬斯指出,因為他看見了他所以相信了。 然而,那些沒有看見耶穌卻相信的人是有福的。

它在希伯來書中教導說,信念是希望的事物的實質,是看不見事物的證據(希伯來語11:1)。 它也告訴我們,沒有信仰就不可能取悅上帝(希伯來語11:6)。 當我們認為信仰是“看不見的事物的證據”時,信仰和證據如何關聯? 因此,當我們考慮信仰時,通常不會考慮證據。 似乎它們是排他性的。 在整個11th 在希伯來書(“信仰的殿”)一章中,我們得到了信仰的例子或未見事物的證據。 亞伯拉罕離開家鄉出去,不知道要去哪裡。 摩西被他的父母隱藏了。 摩西離開埃及。 拉哈卜接了間諜。 這些前信徒的所作所為是上帝在他們生活中牽手的證據。 希伯來書第11章也為這些信徒的所作所為提供了更多證據:他們征服了王國; 工作公義獲得承諾; 攔住了獅子的嘴; 消除了火勢; 逃脫了劍的邊緣; 出於軟弱而堅強; 在戰鬥中變得英勇; 轉身逃離外國人的軍隊; 他們的死人復活了被折磨,嘲弄,鞭打,監禁,扔石頭,鋸成兩半並用劍殺了; 在羊皮中徘徊; 貧窮,痛苦和折磨(希伯來語11:32-40).

我們的信仰並不一定總能使我們克服生活挑戰。 行使對上帝的信仰可能反而會導致不同形式的迫害和痛苦。 耶穌的這些話,與喬爾·奧斯汀(Joel Osteen)的講道一樣,遠離繁榮福音的蓬鬆和錯誤的教義, “'如果世界恨你,你會知道在恨你之前,恨我。 如果您屬於這個世界,那麼世界會愛上自己的。 但是,因為您不屬於這個世界,但是我選擇了您脫離這個世界,因此世界討厭您。 記住我對你說過的一句話:“僕人不比他的主人大。”如果他們迫害我,他們也會迫害你。 如果他們信守我的話,他們也會信守你的話。 但是所有這些事,他們都會為我的名對你做,因為他們不認識送我的主。” (John 15:18-21)

托馬斯想看到並摸索證據表明耶穌是他被釘死的複活主。 我們憑著信心行事,對已經向我們啟示的關於耶穌的事充滿信心。 當我們生命中上帝的手所提供的證據不是我們所希望的玫瑰色道路或黃磚路時,願我們不要心煩意亂和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