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公義呢?

上帝的公義呢?

通過對耶穌基督的信仰,我們是“合理的”,與上帝建立了“正確的”關係– “因此,憑著信念被稱義之後,我們通過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與上帝和平,通過他們我們也可以通過信仰獲得進入我們所站在的恩典的信心,並為希望上帝的榮耀而歡喜。 不僅如此,我們還因患難而榮耀,因為知道患難產生毅力。 毅力,品格; 和性格,希望。 現在,希望沒有辜負,因為上帝的愛已被賜給我們的聖靈傾注在我們心中。” (Romans 5:1-5)

在我們相信耶穌為我們所做的一切之後,我們就充滿了上帝的靈,這是“他的靈所生”。

“因為當我們還沒有力量的時候,基督在適當的時候為不敬虔的人而死。 因為公義的人很少死。 但也許對於一個好男人來說,有人甚至敢死。 但是上帝向我們展示了自己對我們的愛,因為當我們仍然是罪人時,基督為我們而死。” 羅馬書5:6-8)

上帝的“公義”包括所有上帝“要求和認可”的東西,並且最終在基督裡被完全發現。 耶穌完全代替我們滿足了律法的所有要求。 通過對基督的信仰,他成為我們的公義。

羅馬人進一步教導我們– “但是現在,除了律法之外,上帝的公義已經顯露出來,通過律法和先知的見證,甚至上帝的公義,通過對耶穌基督的信仰,傳給了所有相信的人。 因為沒有區別; 因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沒有達到上帝的榮耀,通過基督耶穌裡的救贖由他的恩典自由地稱義,上帝通過他的寶血藉著信心,藉著基督的贖罪來表明他的公義,因為寬恕上帝已經超越了先前犯下的罪過,以表明他現在的公義,使他成為信耶穌的人的公義和辯護人。” 羅馬書3:21-26)

通過對基督的信仰,我們被稱義或與上帝建立了正確的關係。

“因為基督是所有信徒的義律的終結。” 羅馬書10:4)

我們在2名哥林多人中學習– “因為他創造了一個不知道罪對我們來說是罪的主,以便我們可以成為神在他裡面的義。” (2哥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