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或完全的拯救,是单单靠基督而来的!

完美或完全的拯救,是单单靠基督而来的!

希伯来书的作者继续解释说,基督的祭司地位比利未人的祭司要好得多– “因此,如果通过利未的神职人员来达到完美(因为人民在法律之下获得了法律),那么还有什么需要按照麦基洗德的命令增派另一位神父,而不是按照亚伦的命令来召集? 因为要改变圣职,法律也必然要改变。 因为所说的这些话,他属于另一个支派,没有人在祭坛上任职。 因为很明显,我们的主从犹大升起,摩西支派中没有任何人提到祭司职分。 而且,甚至更明显的是,是否像麦基洗德(Melchizedek)一样,出现了另一位牧师来了,不是根据肉体诫命的律法,而是根据无尽生命的力量。 因为他作证说:“按照麦基洗德的旨意,你永远是祭司。” 一方面,由于它的薄弱和无利可图,它废除了前一条诫命,因为法律没有使之完美。 另一方面,带来了更好的希望,我们通过这种希望接近了上帝。” (希伯来语7:11-19)

麦克阿瑟(MacArthur)的圣经评论-关于“完美”一词- “在整个希伯来人中,该术语是指与上帝完全和解,并畅通无阻地接近上帝–救恩。 利未系统及其祭司制度无法拯救任何人脱离罪恶。 由于基督是基督徒的大祭司,而他属于犹大支派,而不是利未人,因此他的祭司职分显然超出了律法,而律法则是利未祭司职的职权。 这证明了马赛克律已被废除。 利未系统被新祭司所取代,根据新约,祭司提供了新的祭物。 他通过履行法律并提供法律永远无法实现的完美来废除法律。” (麦克阿瑟1858)

麦克阿瑟进一步解释– “法律只涉及以色列的暂时存在。 即使在赎罪日也能获得的宽恕是暂时的。 那些依法担任祭司的人是通过世袭接任职的凡人。 利未体系以物质存在和短暂的礼仪主义为主导。 因为他是永恒的神格的第二个人,所以基督的祭司地位无法结束。 他不是凭借法律而获得神职,而是凭借自己的神性。” (麦克阿瑟1858)

法律没有挽救任何人。 罗马人教我们– “现在我们知道,无论法律怎么说,它都会对遵守法律的人说,每一个嘴巴都可以停下来,全世界都可能在上帝面前有罪。 因此,根据法律的作为,肉体在他眼中是没有道理的,因为根据法律,是对罪的认识。” 罗马书3:19-20) 法律诅咒每个人。 我们从加拉太人那里学习到:“在法律的诅咒中,有尽可能多的人受到了诅咒。 因为这是这样写的:“所有在法律书上写的所有事情都没有继续做的人,都被诅咒去做。” 但是,在上帝的眼里,没有人为律法辩解,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义人要靠信心生活”。 然而,律法不是出于信仰,而是“做他们的人将靠他们生活”。 基督已经使我们摆脱了法律的诅咒,成为我们的诅咒(因为经文写道:“被诅咒的人都是挂在树上的人。”” (加拉太书3:10-13)

耶稣为我们受了诅咒,所以我们不必如此。

参考文献:

麦克阿瑟,约翰。 麦克阿瑟学习圣经。 惠顿(Wheaton):Crossway,2010年。